各学院(部)、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规定,落实《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21〕83号)要求,结合学校校历安排和工作实际,现将我校2021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调休安排
中秋节放假调休时间为9月19日-21日(共3天)、国庆节放假调休时间为10月1日-7日(共7天)。9月18日(星期六)、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9月18日(星期六)上周一的课,9月26日(星期日)上周三的课,10月9日(星期六)上周四的课。
二、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坚持不懈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管好门、管好人”。进校人员审批一律从严从紧,做到非必要不进校。全体师生要做好自我防护,提倡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少聚集。假期不提倡集聚和聚会,减少人员流动,鼓励就地过节。师生离开教学所在地须履行报备审批手续,各单位要及时掌握本单位的人员行程轨迹。
三、严格执行值班纪律
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值班干部要严格按照总值班、防控值班、中层干部值班要求做好值班工作,各学院(部)、部门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四、做好校园安全保障
加强对宿舍、食堂、实验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加强巡查检查,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加强分析研判,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引导和提醒,全面了解掌握师生思想动态;加强校园生活服务和后勤保障,满足留校师生的校园生活需要。
五、严明节日纪律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对中秋、国庆节期间纠治“四风”进行部署、推动落实。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发挥“头雁”作用,切实杜绝餐饮浪费、抵制不良风气,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广大教职工在节假日期间,要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强化纪律规矩意识,自觉践行师德师风相关要求。
防控办、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