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媒体工程学院困难临时补助金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浙传工〔2022〕4号)文件相关要求,我院于2023年10月开展了19级资助对象发展性资助(就业创业实践版块)第二次申报工作,经学院审核,现将情况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3年11月3日-2023年11月5日。
联系人:冯老师;联系电话86876836;地点:第一实验楼328。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反馈意见应真实客观。
媒体工程学院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