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浙教财〔2020〕15号)、《浙江传媒学院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管理办法》(浙传院学〔2020〕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最终认定王健雄等404名同学为媒体工程学院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对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1年9月29日至2021年10月8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媒体工程学院学工办反映,地址:第一实验楼328,联系电话:0571-86876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