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
学科与科研
cientific work
位置: 首页 > 学科与科研 > 信息公告 > 正文
关于评选浙江省2017—2018年度教科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学院(部)、部门:

为推动我校教育科研工作发展,总结和推广教科研工作经验,根据《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评选浙江省2017-2018年度教科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浙教科院〔2019〕15号)文件精神,决定于近期开展浙江省2017—2018年度教科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要求

本次评选仅针对2017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内集体或个人的教科研基本情况。

二、评选办法

1.初审:科研与创作管理处(学报编辑部)。

2.复审: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复审,并随机抽取部分复审合格的先进集体进行实地考查。

3.终审: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终审,公示后发文公布并颁发证书。评审结果将根据活页成绩和会议评审成绩综合确定评奖等次。在“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等媒体公示。

三、申报名额分配

本次奖项申报实行限额择优推荐,我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各限报1项。待申报材料汇总后,如申报数超过分配数量,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推荐名单。

四、申报要求和受理截止时间

由申报集体和个人按《填表须知》填写相应《申报表》一式六份(每份申报表后须附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与申报表合订成册)2019年10月8日前交于科创处办公室(行政楼603),联系人:米老师,电话:0571—86832039。电子汇总表同时发送至邮箱mdd0910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