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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教科规划办《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科规办〔2020〕3号)的文件精神,现启动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1.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招标课题(见课题指南);
2.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点招标课题(见课题指南);
3.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一般课题;
4.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青年课题;
5.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
6.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青年课题;
7.今年新增“国际教育研究专项课题”(即“国别与区域教育研究专项课题”,全国共设置10项,其中国家级课题2项,教育部课题8项)。
二、申报名额分配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额申报5项。我校将进行校内评审,通过校内评审的项目将上报到浙江省教科规划办。
三、材料要求和申报时间
(一)报送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要求。每个课题由文件袋独立装袋(全规办文件中要求不独立装袋,但因省内评审需要,需独立装袋),并在袋子上写明“学校-姓名-申报学科字母”,例如“浙江传媒学院-张三-H”袋内活页夹在申请书内。文件袋内材料包括:申报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的《投标书》一式7份;申报其他类别课题的《申请书》一式3份,活页10份。专项课题使用其他类别课题的申请书和活页表填写即可。
2.电子材料要求。电子材料包括与上述纸质材料完全相同的活页和申请书。活页或者申请书电子稿的文件名均以“学校-姓名-申报学科字母-申报课题级别字母(活页/申请书)”(注意:学科字母在前)命名。
3.汇总表要求。课题申请人需填写好附件7(填写好所有信息,注意:单位填写“浙江传媒学院”,不需要填写二级学院)。有申报重点重大课题的还需填写附件4。
(二)报送截止时间
考虑到疫情实际与省评择优遴选需要,我校课题电子和纸质材料申报截止时间均为2020年3月31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三)申报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未主持过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或同级别)及以上研究课题者;
2.与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和年度规划(含专项)在研课题同题申报且未结题者;
3.同年度已经申请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无论是否立项)都不能再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除国家重大招标之外的所有课题。有上述机构的在研课题或者被撤项还未满5年者也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
4.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5.其他不符合全规办申报要求的申报人,详见附件8。
四、其它
为配合抗疫情工作,鼓励科研人员在线办公,不出门,少聚集。浙江省教科规划办将着力推进在线办公和咨询工作。课题申请人咨询:课题申请人如有课题申报疑问可关注“ZJ科研之声”公众号,并输入“课题咨询”即可。通知相关附件请从学校内网通知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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